刘宝华律师,从事律师工作二十五年,见多了正人君子和魑魅魍魉。但更多地见到了弱者的无助和逝者的无声。做一个追求正义、追求法治的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人格,精湛的学识,不俗的形象,更重要的还要有一种勇往直前百折不饶的精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刘宝华律师
电话号码:0713-29973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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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4211199410642678
执业律所:湖北光程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湖北省黄冈麻城市金桥大道市法院对街
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方式按照传统的知识产权的分类方式,可以分为以下几种:
(一)网上侵犯著作权主要方式
根据我国《著作权法》第46条、第47条的规定,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,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,即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。网络著作权内容侵权一般可分为三类:一是对其他网页内容完全复制;二是虽对其他网页的内容稍加修改,但仍然严重损害被抄袭网站的良好形象;三是侵权人通过技术手段偷取其他网站的数据,非法做一个和其他网站一样的网站,严重侵犯其他网站的权益。
(二)网上侵犯商标权主要方式
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,网络销售也成为贸易的手段之一,在网络交易中,我们了解网络商品的唯一途径就是浏览网页,点击图片,而网络的宣传通常难以辨别真假,而对于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进行销售,或者利用注册商标用于商品、商品的包装、广告宣传或者展览自身产品,即以偷梁换柱的行为用来增加自己的营业收人,这是网上侵犯商标权的典型表现。网购行为的广泛性,使得网店经营者越来越多,从电器到家具,从服装到配饰,应有尽有,而一些网店经营者更是公然在网络中低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,有的销售行为甚至触犯刑法,构成犯罪。
(三)网上侵犯专利权主要方式
互联网上侵犯专利权主要有下列四种表现行为:未经许可,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;未经许可,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,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;未经许可,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,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;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、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。
知识产权网络侵权维权建议:
1、熟悉互联网相关技术原理
了解互联网的技术原理、重要的主体及参与方、监管机构及监管手段,是网络维权成功的前提。只有熟悉这些基本背景知识,才能针对网络侵权活动不断产生创造性的解决方案。
2、建立适应于互联网侵权特征内部管理机制及流程
传统企业的维权机制更多地针对非网络环境。为应对网络环境的特殊问题,维权方需要重新梳理并配置内外部资源,在内部建立起相应的措施。例如,在内部设立了网络维权的专门岗位等。
3、跳出单一依赖传统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思路局限,以目标为导向,创造性制定行动方案,并敢于尝试。
以上就是关于知识产权网络侵权方式的详细介绍。根据上述文章内容,我们可知,知识产权网络侵权中要区分开对著作权、专利权以及商标权的侵犯方式,著作权中最常见的也就是复制,而商标权中罪主要的是假冒某种商标销售商品,再就是专利中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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